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5-12-17  作者: 来源:  浏览量:251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技函〔2025〕682号)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,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,现就开展全校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依据

严格落实《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国科办督〔2025〕108号)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的通知》及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全面排查我校撤稿论文情况,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。

二、自查范围

时间范围:2023年1月1日以来;

论文类型:我校科研人员作为作者(含第一作者、通讯作者等)署名发表的中英文科技论文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(一)全面梳理核查

各学院需组织科研人员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(如CNKI、Web of Science等),梳理本学院2023年以来的撤稿论文;核实每篇撤稿论文的原因,判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。

(二)总结形成报告

自查报告:学院根据自查情况撰写《撤稿论文自查报告》(附件1);填写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上报湖南人民医院17分钟视频。

(三)整改与“回头看”

结合2023年及2025年我校科研诚信相关通知要求,对以往自查工作进行“回头看”,如有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,分析学术不端深层次原因,及时整改;对本次自查发现、但以往未主动报告的学术不端行为,予以从重处理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时间节点

各学院须于2026年12月26日前完成自查,将《撤稿论文自查报告》及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》盖章签字纸质版报送至湖南人民医院17分钟视频,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湖南人民医院17分钟视频邮箱ztbukyc@163.com。

(二)责任主体

各学院是本次自查工作的责任主体,需指定专人负责,确保全覆盖、无遗漏;学院负责人需审核自查材料,签字确认后报送。

(三)长效机制

各学院需建立撤稿论文常态化核查机制,加强论文发表前审核;结合自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培训,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。

附件1.撤稿论文自查报告提纲.docx

附件2.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.xlsx

湖南人民医院17分钟视频

2025年12月17日